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7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已經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同時廢止。
主任:鄭柵潔
2023年12月27日
第一類 鼓勵類
一、農林牧漁業
二、水利
三、煤炭
四、電力
五、新能源
六、核能
七、石油天然氣
八、鋼鐵
九、有色金屬
十、黃金
十一、石化化工
十二、建材
十三、醫藥
十四、機械
十五、城市軌道交通裝備
十六、汽車
十七、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
十八、航空航天
十九、輕工
二十、紡織
二十一、建筑
二十二、城鎮基礎設施
二十三、鐵路
二十四、公路及道路運輸
二十五、水運
二十六、航空運輸
二十七、綜合交通運輸
二十八、信息產業
二十九、現代物流業
三十、金融服務業
三十一、科技服務業
三十二、商務服務業
三十三、商貿服務業
三十四、旅游業
三十五、郵政業
三十六、教育
三十七、衛生健康
三十八、文化
三十九、體育
四十、養老與托育服務
四十一、家政
四十二、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
四十三、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
四十四、民爆和煙花爆竹產品
四十五、人力資源和人力資本服務業
四十六、人工智能
四十七、智能制造
四十八、農業機械裝備
四十九、數控機床
五十、網絡安全
第二類 限制類
一、農林牧漁業
二、煤炭
三、電力
四、石化化工
五、信息產業
六、鋼鐵
七、有色金屬
八、黃金
九、建材
十、醫藥
十一、機械
十二、輕工
十三、紡織
十四、煙草
十五、民爆和煙花爆竹產品
十六、建筑
十七、消防
十八、其他
第三類 淘汰類
一、落后生產工藝裝備
(一)農林牧漁業
(二)煤炭
(三)電力
(四)石化化工
(五)鋼鐵
(六)有色金屬
(七)黃金
(八)建材
(九)醫藥
(十)機械
(十一)船舶
(十二)輕工
(十三)紡織
(十四)印刷
(十五)民爆和煙花爆竹產品
(十六)消防
(十七)采礦
(十八)建筑
(十九)其他
二、落后產品
(一)石化化工
(二)鐵路
(三)鋼鐵
(四)有色金屬
(五)建材
(六)醫藥
(七)機械
(八)船舶
(九)輕工
(十)消防
(十一)民爆和煙花爆竹產品
(十二)建筑
(十三)其他